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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孤老无助!谁能替我告诉医生不插管?居委干部:力不从心…这区出手,已服务34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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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三层阁 Author 黄勇娣

1950年出生的上海王老伯

最近遇到了难题


他早年忙于工作

终身未婚未育

目前独自生活

随着年龄渐长

生活自理能力不断下降

于是有了入住养老院的打算

但养老院规定

老人入住需要有监护人签字

这让王老伯犯了难


民政部门和村居委应为孤老监护人

居委干部:力不从心


王老伯的困境并不罕见。高龄老人做手术需监护人签字,无子女或子女在海外怎么办?类似的问题,还有入住养老机构难、日常照护难、财产监管难、身后殡葬难等……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在“高龄化、少子化、空巢化”叠加背景下,老年人监护缺失带来的问题正日益凸显。


上海作为全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老年人的养老和监护需求日益迫切。据统计,截至2023年年底,上海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568万余人,占总人口比例37.4%,其中“纯老家庭”老年人数178.3万人,独居老人约33.4万人,孤老人数2.58万人。这当中,那些没有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因客观条件无法履行责任的老年人群体,他们的人身照护和财产保护等问题,正成为当前社区治理面临的全新挑战。


关于老年人的监护人及监护服务问题,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已有明确规定。其中,对于那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也就是说,当孤老遇到王老伯这样的难题时,民政部门或居(村)委会是其法定监护人。


但在实际操作中,面对老人们的个性化监护需求,民政部门和村居委明显感到力不从心。闵行区一位居委干部坦言,老人遇到问题,往往会第一时间联系居委,但居委工作人员“人少事多”,要关心、照顾好每一位老人,做到有求必应很难,一方面人手不足,另一方面也不够专业。


“无子女老人的监护权,由谁来兜底?很多时候落在我们民政部门,但民政部门其实‘兜不住’,在实操中,尤其像老人就医、入住养老机构,是需要由监护人来签字确认的,这个动作,民政部门人员是不能代替的。这是现在和以后都会碰到的很严峻的问题。”闵行区虹桥镇一位民政干部说。


谁能替我告诉医生不做插管?

上海做出探索


针对这一问题,上海做出了探索。


10月15日,闵行区发布国内首个老年人社会监护服务“椿萱计划”,面向本区和本市分别探索“1515”和“116”两大服务模式,全力推动老年人监护服务的社会化与专业化发展。


据悉,早在2020年,闵行区率先开始尝试用市场化手段进行探索和实践。该区率先印发了《闵行区推进公共监护人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并培育了全国首家专业从事老年人监护服务的社会组织——尽善社会监护服务中心,专门为那些没有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因客观条件无法履行责任的老年群体,比如社会孤老、失独家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子女在海外的家庭等,提供咨询对接、人身照护、财产保护、签约公证、监督服务等。


如今,经过四年多的探索和实践,闵行全区已累积老年人监护社会化服务案例34例,开展代理及监护服务超过2300小时,初步形成了一套适合在社区落地的老年人监护服务社会化的基础路径。


10月15日下午,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和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闵行区代表处举行闵行区老年人社会监护服务“椿萱计划”启动仪式。澎湃新闻记者 俞凯 图

“倘若无人依靠,失能失智,谁来关心我的日常生活?谁能把我送到合适的养老院?谁能为我支付各种费用?谁能第一时间替我签字手术?谁能替我告诉医生不做插管?谁能来主持我的身后之事……”在昨天的活动现场,闵行区民政局局长傅宇在发布“椿萱计划”时,以一连串问句道出了老年人监护缺失可能面临的困境。

据介绍,上海闵行区尽善社会监护服务中心受托作为代理人、监护人,提供的服务涉及到方方面面:人身照管方面,照管委托人的日常生活,选择和决定养老机构、护理机构、家政人员等;财务管理方面,管理和保护委托人的财产,保管财产凭证,领取和使用资金等;医疗陪护方面,保护委托人的健康和作出医疗决定,选择医疗机构、治疗方案,办理出入院手续等;权益维护方面,代理委托人进行各类民事活动,比如申办证照,申领福利补助等;身后丧葬方面,负责委托人身后事务处理,比如死亡丧葬事务等;特殊家庭服务方面,还有心智障碍的亲属、子女的未来保护,跨代综合服务等……


34个案例中
七成服务对象是孤老

那么,目前,到底是哪些人在接受社会化的监护服务?记者从闵行区民政局了解到,该区已积累的34个服务案例中,70%的服务对象是社会孤老,属于托底服务,20%是子女不在国内的老人,其余还有失独家长、心智障碍子女家长、子女不孝父母等。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案例中有22名被监护人为无子女老人,但其中仅2例是法定监护,其余都是意定监护。

何为意定监护?《民法典》第三十三条明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今年2月,全国首例由法院指定社会组织为监护人的案例就诞生在闵行区。陆女士年近七十,父母和丈夫均已身故,儿子已成年,但患精神疾病长期住院。她很担心,自己百年后儿子无人照顾。而且,陆女士户口属于闵行区“社区公共户”,并无对口的管辖居委会,监护人问题亟待解决。

本着“为人民办实事”的服务精神,闵行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找到民政部门寻找解决方案。随后,经由陆女士户籍地所在街道及闵行区民政部门的推荐,法院联系到了上海闵行区尽善社会监护服务中心。经过几轮的接触、沟通和观察,法院认为“尽善监护”作为全国首家专业从事监护服务的社会组织,受民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由此,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决指定上海闵行区尽善社会监护服务中心为陆女士的监护人,后续同样将其指定为陆女士的儿子的监护人。

自法院判决之后,尽善监护服务中心迅速联系了陆女士的远亲,以及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和精神卫生中心的医生等,完成了相关流程和手续的交接。截至目前,这家社会组织共计完成监护服务时长28小时,主要集中在了日常的探视、医疗费用结算、残疾证及相关权益的申请等方面。

74岁的徐阿姨也选择了“意定监护”。她离异后自己独居,儿子目前定居海外。随着年纪渐长,徐阿姨身体越来越不好。几年前,她需要动一个腰椎手术,儿子长途跋涉回来签字,折腾许久不说,徐阿姨的手术也拖了大半个月,受了不少苦。这让徐阿姨和儿子都感到了“子女不在身边”带来的养老烦恼和风险。于是,徐阿姨通过居委会找到了尽善监护服务中心,开启了意定监护的服务模式。

两年多来,徐阿姨身体都比较健康,目前处于居家生活状态。尽善工作人员逢年过节都会前去探望,目前已累计服务40小时。徐阿姨儿子作为监督人,参与整个监护服务。这也为子女在海外的家庭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服务模式。

记者发现,闵行区累积的34个案例中,大部分源自老人遇到问题时的突发需求,但也有理念超前的市民主动寻求社会化监护服务。61岁的朱女士一直未婚未育,之前在德国工作,退休后爱到世界各地旅游,2021年,她联系上了尽善监护服务中心,委托对方为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平时,基本没什么事麻烦你们,但每次出游前,我会告知你们,万一有意外,需要你们来处理……”这就相当于买了一份意外保险。

“闵行模式”具体怎么做
哪些人能享受?

闵行区此番发布的“椿萱计划”,意在深远。“椿”是《庄子逍遥游》中一种长寿而高大的树木,古人用以比喻父亲;“萱”源自《诗经》,为忘忧之草,古人用以比喻母亲。“椿萱并茂”,承载着中国传统文化中注重孝道的深厚内涵,更是闵行区老年人社会监护服务探索中的美好愿景。

目前,“椿萱计划”针对闵行本区和本市分别形成了“1515”和“116”两大服务模式。


其中,面向闵行的“1515”模式——即成立1个“椿萱基金”(市慈善基金会闵行区代表处设立),引入5家“联盟单位”(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卫生健康委、公安分局、司法局),授牌15个“椿萱堂”老年人监护服务站(1个社会组织+14个街镇、莘庄工业区),共同为特殊困难老年群体提供法定监护兜底和意定监护推介的综合服务,全方位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法律权益。

面向全市的“116”模式——即推介1套老年人社会监护服务手册、1套线上基础培训课程、6类人群的线下分类培训课程(老年人、家庭照料者、基层工作人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一键通服务话务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旨在共同加强社会监护的宣传普及,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参与到这项事业中来,让更多老年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有尊严、有品质地安享晚年生活。

现场还发布了《上海老年人社会监护服务模式研究报告》。该报告由泰康溢彩基金会支持,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指导,历经2年的时间,邀请各类专家学者共同参与,针对上海老年人社会监护服务的现状进行分析研究。

这份报告的多项调查显示,在中国孝亲敬老的文化背景下,大部分老年人对于社会组织担任监护人仍保持着谨慎的态度,这与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及推广程度有直接的关系。而从老年人监护服务的需求端来看,如果老年人面临监护人缺失的情况,他们往往在医疗救治、养老入住、财产监管和身后殡葬问题方面无人可以支持。目前,这部分以社会孤老、失独家庭、老养残家庭为主的群体,尤其显示出了对于未来的担忧。

报告还显示,当前,老年人监护服务的社会化正面临四方面挑战,分别是社会监护服务公众认知低、服务模式和相关标准有待完善、社会监护服务团队能力不足以及社会组织开展监护服务公信力不强。

因此,业内人士表示,待在政策层面对于老年人监护服务制度的建立有更加明确的指导与指引,在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的前提下,一手做好老年人社会化监护的普及推广和赋能培训,另一手还需通过个案服务积累实践经验,打通老年人监护服务社会化的基础路径,最终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执行的服务标准,从而为未来进一步应对“高龄化,少子化,空巢化”背景下老年人监护缺失问题做好准备。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原创稿件,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作者:黄勇娣

微信编辑:Rong

校对:皮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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